美国投资移民系列谈九: 何谓“目标就业区(TEA)”

 

美国移民法要求投资人至少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才可申请投资移民(EB-5),同时存在一个放宽条件,即如果投资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简称‘TEA’)”的话,投资人可以投资至少50万美元申请投资移民。目前,大部分区域中心投资项目都是采用50万美元单位的设计方案,能用一半的投资达到同样的目的,当然是众多投资人最乐于做的事情。搞清楚何谓目标就业区,对于欲成立区域中心的项目方或者准备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人来说,是头等重要的事情。

“目标就业区”在美国移民法上定义为以下两种情况:

1.偏远地区,即在大城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MSA”)之外的地区或者超过2万人口的城镇之外的地区;

2.高失业率地区,即失业率至少高于国家平均水平150% 的地区。

如何判定“偏远地区”和“高失业率地区”? 

“偏远地区”涉及到两个指标“大城市统计区”和“2万人口的城镇”。其中,“大城市统计区”是由美国管理与预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决定,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2万人口的城镇”是根据美国公布的最近十年人口普查数据(the  most recent decennial census of the U.S.)确定。

“高失业率地区”是根据美国联邦或州政府向公众公布的最近统计数据来定。美国劳动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简称“BIS”)地区失业率统计项目(Local Area Unemployment Statistics, 简称“LAUS”)根据居住地区为普查的地区和区域、州、县、大城市地区和其他城镇提供月度或年度失业及其他劳动力数据,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个地理区域仅是其中部分区域位于高失业率地区不符合要求,除非有当地州政府权威官方机构的指定。美国任何州政府有权力指定一个地理区域或政治分区(political subdivision)作为高失业率地区,但是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在指定之前,州政府的官员须通知移民局:州政府有权力指定机构或其授权的部门、委员会、或相关机构证明某一地区或政治分区是高失业率地区;(2)州政府指定信须包括指定为高失业率地区的边界四至及计算方法;(3)该计算方法须反映出投资人投资于该地区时国家和该地区的失业率。

对于自己投资自己管理的投资人或成立区域中心的项目方,“目标就业区”的确定和证明在法律上很多细节需要处理,限于篇幅,不能展开。投资人在准备的过程中需要聘请有经验的移民律师提供专业服务。

本文是胡晓丽移民律师为广大华人社区提供的移民法律资讯,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有问题,可打电话(630)303-6897咨询,或发邮件到attorneyxhu@gmail.com进行评估。本所办公地点位于芝加哥:2021 Midwest Road, Suite 200, Oak Brook, IL 60523,也可预约面谈。